各单位党委(工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高公司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司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现结合学校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相关工作,对基层单位单独组织、开展本单位党建创新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范围
集团各基层党委(工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均可申请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立项。
二、立项范围
涉及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理论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内容均可作为立项选题。选题要注意围绕公司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实际问题进行涉及和论证,题目应有较明确具体的针对性、现实性和可行性。
三、立项形式
立项形式要着眼于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能够调动基层党员、党组织的工作积极性。最终成果可体现为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等形式。
四、经费支持
立项支持经费由学校和各单位共同承担。学校资助数额视立项具体状况和论证情况而定,原则上每个项目的支持经费不超过1500元。经费分两次下拨,分别为各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并经党委组织部组织论证认可后下拨一半,完成中期报告时根据立项进展情况下拨另一半。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套资助,具体数额由各单位决定。
五、截止日期
党委组织部受理2006年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创新立项资助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25日。各单位党委(工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本单位需资助立项申请汇总整理后,上报党委组织部1120、1118室,电话62751066、62753563。申请表格可由公司党委组织部主页下载。
公司党委组织部
2006年3月13日